我市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调整 纳入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
2021-08-10 07:44:53  聊城日报  音频

  ▶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65%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6500元、居民医保5000元

  ▶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

  本报讯(记者 林金彦)7月29日,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为85%、退休人员90%;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5%。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医保6500元、居民医保5000元。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

  我市在现有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基础上,将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等门诊花费较大的传染性疾病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并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认定标准。前期已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人员,不再重新认定资格。

  我市根据职工、居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病种情况、患者数量、门诊医疗费用、医药服务费用及个人实际负担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以上病种门诊慢特病基金支付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适时进行调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等参保患者,按规定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救助待遇。

  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把新调整门诊慢特病病种纳入省内门诊慢特病异地联网结算范围,并完善门诊用药长处方制度,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一次处方量可延长至12周。

来源:聊城日报


编辑:马麟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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