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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彦振同志,1986年1月出生,2004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聊城市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向阳中队执勤车驾驶员、执勤班班长。

  2018年10月,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煤球厂发生器材故障引起煤球燃烧,当时正值深夜,事故现场粉尘极多,周边堆积大量原煤,庞彦振同志不顾现场呼吸困难,坚持2个小时奋战,有效防止了火源的扩散,成功将操作车间以及其中货物救下,为人民群众挽救了财产损失。

  该同志入职15年以来,先后共参加灭火救援4261次;抢险救援1631起,参与了全市多起重大火灾扑救以及化学品泄漏、建筑倒塌、交通事故救援等特殊灾害事故的处置。在2005年至2009年、2011年、2013年、2018年先后八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合同制消防员”。2017年6月被评为“十佳优秀专职消防员”,2018年6月上合峰会期间因工作突出被评为总队级先进个人,在2018年“11.12高唐青银高速救援事故”处理中荣获“狼牙勇士”荣誉称号。

  在日常生活中,庞彦振同志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各方面的小事小节,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时刻把集体荣誉放在首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了带动周围的战士,真正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