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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新玲,女,山东聊城人,1967年10月生,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主管护师。作为一名精神科的白衣天使,她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把病人当自己的亲人一样精心照顾,用真诚抚平病人心灵的创伤,用爱心唤起病人生活的勇气。从事精神科护理工作多年,于新玲的信念从未有过动摇。

  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精神疾患折磨着患者的身心,社会的歧视更是让他们的心灵倍受摧残,作为精神科的护士不仅要使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的医疗护理、心理护理,还要忍受一些常人无法想象的委屈。于新玲从多年的临床工作中逐步摸索出了一套护理病人的经验,那就是从关爱、尊重、理解、心理支持为病人提供护理服务。

  由于精神病人受幻觉和妄想等症状的支配而缺失自控能力,经常失去理智,以暴力对待护理人员,每遇到这种情况,于新玲总是以极大地耐心去抚慰病人受伤的心灵。有一次科室里来了一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22岁妙龄女子,于新玲每次给她打针服药时,她都会大骂不止。一天午饭时,她拒绝进食,将菜打翻,并一巴掌打在于新玲的脸上,嘴里不停地喊道:“快放我回家!”于新玲没有恼怒,而是忍着脸颊的疼痛,耐心地劝道:“你爸爸妈妈今天没有时间过来,你好好吃饭,等明天让爸爸妈妈来看你好吗?”患者根本不听劝说,并把杯子里的水往于新玲身上泼去,但是于新玲仍然像对待女儿一样对患者照顾有加。当大家问及此事时,于新玲却淡然地说:“她也是在幻觉的支配下才会攻击我的,作为精神科护士我不理解谁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