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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蕾,女,汉族,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科科长。连续多年被机关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等六单位评为首届“聊城市十大法治人物”。

  杜蕾在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先后在莘县人民法院、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室、信访室、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岗位工作,她爱岗敬业,勤勉尽职,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其勤勉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工作能力,都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

  2015年12月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市人大成立法制工作委员会,杜蕾同志也来到了法工委工作。作为我市第一批“立法人”,杜蕾同志深感身上的责任和使命重大,她如饥似渴地学习立法业务知识,秉持以良法促善治的理念,全身心投入到立法业务工作中。她先后参与我市已出台的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环境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的调研、修改、论证工作。为做到科学立法、精细化立法,她发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对法规的每一条每一句每个字都精心打磨,反复斟酌、分析论证,力求每部法规都能成为精品。

  每一部法规都是一个新的领域,每承办一部法规,杜蕾都要倾注大量的心血在研究海量国内外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上。但由于上班期间要处理大量事务性工作和调研论证工作,无法专心钻研法律法规资料,所以她用来学习研究的时间都放在了下班后和周末里。有人问她,你下这么大功夫做这些研究,领导也不知道,为什么还做得这么起劲?杜蕾总是说:“每部法规都牵涉到千家万户,立法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我们把工作做深做细,所有问题都研究透彻,立出来的法规才行得通、真管用,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拥护。”立法程序严谨,起草、审查、修改、审议、表决、报批,环环相扣,压茬进行,任何一个程序的延迟,都会影响法规的按期出台。在法规修改论证的关键阶段,杜蕾经常连续两三个月加班加点,孩子生病了也无暇顾及,说好的假期一延再延,她却毫无怨言。她在法规修改论证过程中,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发放各类调查问卷14680份,并通过网络、报刊、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立法调研96次,召开不同层次的立法座谈会162次,经常深入到社区和普通群众中征求意见,真正做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她还在市人大机关、市城市管理局、阳光社区、风苑社区等多个单位宣讲《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在聊城电视台开办了《地方立法在线》节目,宣传、解读我市法规,取得良好效果。

  作为一名立法工作者,杜蕾脚踏实地、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她用严谨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方法、执着的工作精神,树立了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为我市立法事业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