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义作为一名大学生退役士兵,于2013年10月进入高唐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入职以来,继续保持和发扬军人不畏困难、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努力创新,展现了一名应急人最美的风采。
“岗位操作有规程,各个工序全覆盖,上岗上墙勤学习,违规作业是毒害。风险点面细排查,科学分级管控严,一级二级是重点,公告内容要规范……”,这是在2020年6月份县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宣讲进企业活动中,刘方义正在为企业宣讲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他提炼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核心要点,创作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七字箴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贴合实际。
同时,他还宣讲了由他编写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哲学思考》,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普遍联系的观点、矛盾的观点、内外因的观点、整体与部分的观点等系统讲述了风险与隐患的关系,隐患与事故的关系,外部监管与企业主体的关系,充分运用哲学的观点去解读安全生产,在这次宣讲中,他生动、形象的宣讲引起企业的共鸣,赢得广泛认可与好评。“通过这次学习,真是受益匪浅,对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安全生产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蕴含哲学道理,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带着哲学的思维去理解、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一位企业负责人说道。
“认真做事只能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能得到广大企业职工群众的认可,刘方义的心情是激动和欣慰的,在这背后是他多年以来用心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创新,竭诚为民服务的结果。他在工作和学习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工作富有激情,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武艺练不精,不算合格兵”,他珍惜市县组织的每一次业务培训,每次培训结束,都会总结学到的新知识,以此查缺补漏,不断提升自我。近年来,他多次参与省市组织的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迎查工作,撰写了《全市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心得》,总结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建议,在全市和全县安全业务培训班上,与应急系统的同仁共同作了交流。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炽焚”,在监督检查企业过程中,他细致入微,查摆问题从细节入手。在一次执法检查时,他在生产现场发现有一处电源线线头裸露,存在安全隐患。当他询问现场的员工时,得到的回答竟是“我们早就知道线头损坏了,这不是我的责任,我只负责我的岗位工作”。面对员工的熟视无睹,安全意识的淡薄,他意识到这家企业安全管理的混乱,安全责任的不明晰,一个小隐患点却折射出企业大的安全管理缺陷。随即,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了座谈,将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解决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思想认识上的盲区,明确了各级职责,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角度向企业讲解了“双重预防体系创建”的目的、意义,督促企业发动全体职工参与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创建”建设,营造 “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守安全”的良好氛围,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创建”全员参与。
安全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培训质量直接关系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推动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他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到执法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为便于企业职工学习,他将“安全聊城”“安全生产技术”等微信公众号推送给企业,鼓励企业观看事故警示片,让安全培训更为直观,效果更为明显。他目前正在积极筹划,准备利用抖音等平台通过分享安全小知识、直播讲课等方式为群众义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但增强团队协作能力,更能提高业务素质。他有着很强的集体荣誉感,每一项活动都会用心准备,认真参与。
2016年6月份,他参加了全市“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他以“光荣履行使命,激情唱响安全”为题,展现了应急人员立足本职、踏实工作、担当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荣获全市三等奖。
2018年6月份,他参加了“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十佳标兵”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活动,交流分享了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心得经验,学习了其他县市先进的安全生产监管理念和做法。同年6月份代表县局参加全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荣获全市二等奖。
2020年11月份,他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岗位练兵执法比武活动后,积极总结心得,在局业务交流会上就执法流程、规范用语、精准查找违法行为等方面与同志们分享交流,特别是对刚入职的新同志起到了很好的“传帮带”作用,促进了执法能力全面提升。
在荣誉面前,他没有骄傲,有的是肩上的担子,有的是心中的担当。在压力面前,他没有退缩,有的是对应急管理事业的赤诚,有的是对人民群众无私的奉献。
在今后的工作中,刘方义同志将脚踏实地,不断学习,持续向领导求教,向同志求帮,向实践求真,一如既往地干好应急管理工作,为应急管理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