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利同志,先后担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公诉一处副处长。她先后获得“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成员”、“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全市检察业务专家”、“聊城市三八红旗手”等十几项荣誉,被省院、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4次,主讲课程被评为“全省检察精品课程”、“全国检察精品课程”。她始终如一地坚持“倾心为民、专心司法、精心钻研”,用自己最朴实的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真谛。
倾心为民,扎根窗口听民声
张永利同志最初在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的“窗口”部门控申处工作,近8年的时间里接待群众来访1600余人次,受理热线电话4700余个,《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新闻媒体报道热线工作 50余次,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她在控申窗口八年的默默付出。多少次,面对情绪激动的上访群众,她苦口婆心地劝说;多少次,群众半夜打来热线电话,她马上投入工作;多少次,为了回复一个法律咨询,她加班加点寻求答案……这些看似繁琐的工作,在张永利看来却是与老百姓最亲近的方式,因为她知道,只有真正塌下身子倾听百姓的呼声,知道百姓需要什么,才能脚踏实地服务百姓。
专心司法,守护百姓卫公正
2016年12月,张永利同志调整到公诉一处工作,无论作为“窗口”里的民生倾听者,还是法庭上的国家公诉人,“认真”二字是张永利同志始终如一的坚持。也正是这种坚持,她办理的40余件申诉赔偿救助案件,全部息诉罢访,办理的60余件公诉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中王某某刑事申诉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精品刑事申诉案件”,谢某良刑事申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优秀案件”。
精心钻研,提升素能铸精品
秉承“精心钻研出精品”的理念,张永利同志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注重提升业务素能,努力实现理论和实务互相促进。深化理论研究,为司法办案插上“金翅膀”。她先后承担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研究》、《检察机关对国家赔偿的法律监督研究》等省级重点课题,在省院评选中分别获奖。多篇调研材料,被省院、市政府领导予以批示。
十年光阴,步履坚实。无论在哪个岗位,改变的是职责范围,不变的是她始终静静思索,默默耕作。正是这种持之以恒、不懈追求的精神,让她一步一个脚印,用自己的音符谱写着瑰丽的人生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