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乱罚款

2019年7月6日下午17:22分我驾驶鲁PCV362小汽车在滨河大道开发区转盘处由西南往东北方向行驶,在转盘处该处信号灯不亮了,我担心违章,于是右转进入光岳路往南行驶,而且该处有右转的标志,却判我违章,扣3分,罚200元钱!太气人了!为什么?

部门: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经调查,开发区滨河大道东岸利民桥至开发区转盘路段为限时通行路段,限时通行时间为:上午7:00-8:30 、下午17:00-18:30,限制通行时间内不允许车辆由南向北进入转盘,其它时间双向通行。在进入该路段的路口、路中间位置两侧均有明显提示标牌,标注了限时通行时间。网友反映的鲁PCV362小汽车于76日下午1722分进入该路段由南向北行驶,违反了禁令标志被抓拍,不是在转盘处右转形成的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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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默认 时间:2019-12-06 16:27